| 重商主义时代的租铺法则 | ||||||
| 作者:张匡圣;出处:《店长》2010年12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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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由贸易和市场经济逐渐占据上风,重商主义便被忽视了。虽然中、韩等东亚国家,为保持经济主权和金融稳定,而采取低汇率、高储备、高储蓄、出口导向等政策,最多只可以称作“新重商主义”。毕竟,全球经济已经进化到不可逆的市场经济时代了。然而,在房地产行业,“重商主义”(大力发展商业地产、重视商业地产投资)却日趋抬头。而国家的宏观调控及各地政府的住宅限购令,则给我们带来了新时代的重商主义。 随着万达气贯长虹般的崛起,各路诸侯都开始流着哈喇子效仿和追赶,传统的大牌住宅开发商也都在大举进军商业地产。最近两三年,大凡朋友聚会,必谈房产投资话题,但多为住宅投资,极少涉及商铺、写字楼之类。我想,从现在开始,话题会变了。 买铺容易租铺难 但实际上,国内的商业地产发展,尚显粗放,往往是夸大其词的大忽悠居多,实实在在的经营回报较少。当然,在房地产的大牛市中,随着商铺的价格一路飙升,谁也不会在乎专业含量极高的商业经营。 再者,买铺的人一般都不开店,开店的人一般都不买铺。毕竟,对于大部分开店做生意的人来说,租铺是最省钱省时省力的选择。这就导致了商业地产销售与经营的非正常脱节。买商铺的时候,周边环境还不成熟,商业氛围一般也都未形成。但租铺的时候,却是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可看、可参照的,更容易做到心中有底,眼光也更挑剔。对于那些出租商铺的业主来说,一方面总是耐不住寂寞,凭着地段和配套等优势狮子大开口,吓退租客;一方面又财大气粗,摆出一副租和不租都无所谓的态度(本大爷不缺钱花,闲置几年也无所谓),搞得中介及租客都很尴尬。无论买铺还是租铺,目标都很单一,就是利益最大化。而非像住宅,还要考虑是否舒适、宜人之类。单一直接的利益诉求,使得业主和租客之间,很容易形成胶着的状态。但是,就跟鸡和蛋的关系一样,总得由一方先妥协,才能达成最后的租赁协议。 掌柜们的租铺法则 这里专门探讨在区域性商业消费中心开店的租铺法则。 区域性商业消费中心,其定位介于社区商业及商业中心之间,一般会依托周边密集的住宅社区,打造区域互补型商业(餐饮、零售、休闲娱乐)的时尚休闲消费中心。 从消费习惯而言,人们通常会选择城市商业中心购物,而餐饮和基本的休闲娱乐则倾向于就近解决。这就是区域性商业消费中心的机会和空间所在。 但大部分要开店的掌柜们,并非商业地产方面的专家。他们究竟该如何租铺? 第一,傍大款。如果你实在吃不准该在哪里租,那就看看国际知名连锁大牌都在哪里开店吧。餐饮类的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零售类的沃尔玛、家乐福、易买得,跟着它们走,总是不会错得太远。我见过一家餐饮店,就是采用此种策略,一直屡试不爽。这个适用于初次开店的掌柜们。 第二,去扎堆。扎堆是有前提的,即有堆可扎,也就是这个商业中心的规模得上去啊。别几千平米的小体量,至少也得几万乃至十几万的规模摆在那里,才能形成规模效应,最后实现“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良好局面。而且,大凡规模较大的商业,一定是政府重点规划和扶植的。跟政府走,一般错不了。扎堆的另外一个含义,就是要选择居民聚集、人口集中的地区。人气是商业的核心和基础,没有人气,咋做生意?扎堆这个原则,适用于抗风险能力较弱的掌柜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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