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疑之间看管理的真智慧 | ||||||
| 作者:黄生明;出处:《店长》2010年12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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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首先就是信任 作为管理者,在决定要提拔和任用一名员工时,肯定对其本人无论是从专业能力(即“才”)上,还是从道德品行(即“德”)上是认可(信任)的。否则,不可能去用他。这时“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就是作为我们选人、用人的原则。 公司在选人时,都会在事前用非常谨慎的态度寻找适合自己的人选,尤其是对一个人道德上评判如果有疑问,是绝对不会任用的。在实际工作中,我认为一旦确定不能任用某员工担任某项工作时,作为管理者,就不要过多地分析他的缺点了,一定要深入细致地研究其优点在哪里,认真检讨是否我们没有给他机会去施展才能,是否我们对他的“信”不够,不然可能会造成人不能尽其才,对于公司的人力资源是一种浪费。 信任不是放任、授权不是弃权 在确定任用一名员工后,对其在行使其工作职责过程中,也就是在使用管理者的信任过程中,作为其上级管理者必要的监控是理所当然的。这时“用人要疑,疑人要用”就成为了对人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原则了。 在实际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辜负了领导对其的信任就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在经过合理的程序已经确定要任用某个员工后,就不要去过多地分析他的优点了,而应该深入细致地研究其对于将要履行的职责还存在哪方面的不足,并同其本人作深入的沟通。这样,才能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让被任用者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在工作中提高自己。我们要认真检讨是否对他的“疑”不够。 以“疑”验“信” 监控是“疑”的手段,经过不断的“疑”就会验证作为管理者对部属的授“信”是否是合适和恰当的。如果员工在行使自己的职责过程中,完全没有辜负管理者的信任,我们就可以给予其更大的“信”、让其履行更进一步重要职责。反之,就应该及时缩小对其的授“信”、减少其职责,甚至完全收回对他的信任,所以“信”与“疑”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换的过程。 总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更多的是指选人;“用人也疑,疑人也用”是指用人的过程。作为管理者,如果不敢信任任何人,那你将无人可用;如果放任不疑,那将会是管理的灾难。“信”与“疑”之间,考验着管理者的真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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