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项目想法是不错,但是他没考虑到很多事情.并不是每家店都可以实行的.平时尽量做到仓库干净配货及时这就是我们的工作.现在为了审计我们只能做Show.尽量补全仓库货架上的牌价,尽量不去卖场.但是实在没法做到促销员不进仓库.
举点事例:有些部门人实在太少(14部门每天3到4个员工)还好我们的前后仓关系还是不错的,大家配合的还可以,虽然不像TOP项目的那么细,起码我们把一个卖场该做的做好了不像其他店会推脱责任.我们前台每天每个部门只有1人上班,我们后仓配完货理完仓库后还帮他们前台一起弄,收整箱收垃圾换DM和TG都是我们出来帮忙一起换.再说现在的DM和TG的档期又短如果真的叫1人换真的要换死了.
不知道在想这个TOP项目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点.所以说这个项目并不是每个店都可以实行的.鄙人在上海,大家应该知道在上海的家乐福生意都不会差的.
以前的家乐福格局已经过去,总部毕竟都已经定下这个项目了,不会那么容易的再改变.那想干的就继续的干下去,抱怨抱怨正常但是抱怨后还要去工作.坚信只有团结,才能把工作做好.
- 该帖于 2007-11-26 4:14:00 被修改过
新劳动法有许多规定是保护大家的,不管是你自己辞职还是公司炒你,都必须按照城市平均工资的3倍按照每年1个月的标准赔偿!这条对于工资高的人未必好,但对于员工来说真是喜讯啊!!!
还有一条也很好:如果你在C4工作了两年(合同是一年一签),那么在第三年你的合同就必须转为三年合约,所以为什么华为会要求员工重新签合同,就是怕到时候不能用终止合同的理由炒你了!
在这里告诉大家,C4中国区已经召集所有区长开会研究对策应付新劳动法了!!!相信很快就会展开一轮裁人和变相压榨员工的工作了!!!我所听到的消息,已经有一部分中层干部接到了劝退通知了,现在还是在秘密进行,但大家都有知情权,在这里请大家各自保重吧!
| [提要] )《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各地出现一些企业在新法施行前强令员工重签合同的动向。劳动保障部门23日发布提醒,重签合同并非贯彻新法所必须,企业以“迎接新法”为由未征得员工同意就强令重签合同,属违法行为… |
新华网上海12月23日电(记者高路)《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各地出现一些企业在新法施行前强令员工重签合同的动向。劳动保障部门23日发布提醒指出,重签合同并非贯彻新法所必须,企业以“迎接新法”为由未征得员工同意就强令重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期掌握的情况表明,随着《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之日的临近,一些企业纷纷急着让员工“根据新法规定重签劳动合同”。在一家制造厂工作的周某反映,公司近日通知员工称“决定根据新法精神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员工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重签”,实际上,员工们和公司的合同并未到期。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指出,重签合同并非贯彻《劳动合同法》所必须。《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强令重签。
这位负责人分析,有迹象表明,一些企业强令员工“根据新法重签合同”,可能是出于把员工工龄“清零”、转换用工主体以提前应对新法等目的,很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当前正处于新法实施的“临界期”,有关部门将对企业的违法操作予以高度关注。
他指出,劳资双方即便重签合同,也应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如果企业出于与新法实施衔接的考虑,根据新法规定增加必备条款,取消新法禁止的约定条款等,在双方协商一致、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重签未尝不可,但绝不能强令。
专家提醒说,员工在面对企业“重签合同”要求时,应留意合同文本注意维权。对于企业恶意变更用工主体、降低薪酬,甚至以解除合同相威胁强令重签的做法,员工有权拒绝,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