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孟青青 记者 李公阳)尽管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但由于猪肉、禽蛋、粮食、食用植物油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一些老百姓仍感到“菜篮子”拎得不轻松。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还有商家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干出欺诈百姓的事。最近,市物价局和各区、县(市)物价部门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净化市场环境,开展了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发现少数经营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欧尚超市 【明降暗升】
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于12月10日销售的“沪产咸夹心”猪肉在标价签中标明:现价13.48元/500克,原价14.56元/500克;降价期间:12月4日—20日。实际上,该公司在11月23日—12月4日销售该商品的价格为13.48元/500克,并未有过14.56元/500克的价格销售纪录,其标明的原价14.56元/500克纯属虚构。同样的做法还体现在销售沪产一级香肠上。
该公司使用降价标签进行促销,谎称降价、实为提价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述违价行为,杭州市物价局将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
本篇文章来源于重庆法制网(www.cqfzb.com)-投稿:cqfzb@126.com 电话:023-52903348 原文链接:http://www.cqfzb.com/n15604c1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