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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员管理规范

营业员管理规范
一、目 的:明确规范各分店人员应遵守事项,使其各分店有所依循。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各分店。
三、内 容:
3.1除非补货时,走道不可堆货,应随时保持通畅。补货时,货品亦应置于走道中间排列整齐,并留走道空间以利顾客通行。
3.2上班时不可于卖场聚集聊天。
3.3卖场内(含库存区、工作室、收货区等)不可吃东西,试吃须经课长以上主管同意。
3.4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可喝酒。
3.5员工一律由员工出入口进出,携带之物品应主动出示交服务台或安管检查。
3.6上班时间不可购物,不可预留商品。
3.7任何时间购物均不可穿著制服。
3.8穿著制服应将员工卡带左胸前。
3.9不可穿著无袖背心,穿制服不可有层次,且应保持干净。
3.10除休息时间外,不可看报纸、杂志。
3.11遵守服务规范,主动服务顾客。
3.12未经允许核准,不可私自取用卖场商品。
3.13私人物品放置于员工置物柜中,不可暂用临时或顾客寄物柜。
3.14厂商非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
3.15栈板应放置于指定位置。
3.16电动堆高机、电动拖板车行驶时应开蜂鸣器,且不可乘载他人。
3.17拖板车不可滑行。
3.18冷冻、冷藏库不可滞留拖板车。
3.19办公室不可玩电动玩具。
3.20资源尽量回收再使用。
3.21库房不可睡觉。
3.22除特定区外,办公室及卖场禁烟。
3.23纸箱送至收货区应随时处理。
3.24员工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关闭计算机以避免别人误用或浪费。
3.25不论任何人至店内拜访或巡视时,若有使用店内商品,特别是像熟食、寿司、烘焙、豆浆等专柜食品,必须立即填写「内部转货单」经店经理签字作结帐,严禁任何理由”白吃白喝”之行为。
3.26任何员不得要求美食街与店外专柜给予特别的个人折扣,店内亦应要求美食街与店外专柜的厂商不得主动提供特别的折扣或变相降价给员工,以维公信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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