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基 本 守 则
一、仪容仪表
1、不得着奇装异服,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
2、不得披肩散发,不得留奇形怪状的发型,染发、烫发不得过于夸张;
3、男士不得留长发,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要做到前不盖额,侧不盖耳,后不盖颈;
4、不得浓妆艳抹,不得当众化妆;
5、不得佩戴鼻环、耳环(耳钉除外)、脚链等夸张饰物,戒指、项链、手链等饰物的佩戴各不得超过一件;
6、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彩色或做美甲;
7、不得穿着拖鞋,生鲜处、食品处、百货处(化妆品专柜除外)、收货处、防损处员工不得穿凉鞋。
二、行为规范
1、不得背包打卡,不得代打考勤卡,不得无故不打卡;
2、不得私自伪造、改动、转借识别卡;
3、不得无故不佩戴工号牌;
4、不得大声喧哗、聚众聊天(串岗聊天);
5、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促销人员业务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6、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7、不得利用上班时间购物;
8、不得带小孩上班,上班时间会客不得超过5分钟;
9、不得与顾客、同事发生争执,任何时间不得怠慢、辱骂顾客;
10、不得议论他人是非,对身体有缺陷的顾客不得讥笑、指点、谈论、模仿等;
11、不得在卖场内奔跑,不得与顾客抢行,不得与顾客开玩笑;
12、不得在卖场、仓库及禁烟区域内吸烟;
13、不得在卖场与仓库内使用明火、乱拉乱搭电线;
14、不得趴靠柜台、货架、堆头、冰柜、柱子等物;
15、不得勾肩搭背,手臂不得交叉环抱、背手、叉腰;
16、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得随处乱涂乱画;
17、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私自外出;
18、不得无故不参加例会、培训、集合等公司组织的活动;
19、不得预留自己需要的商品,更不得私藏赠品;
20、不得进入非开架式柜台或仓库内选购商品;
21、不得在场内吃零食、饮水;
22、不得私用包装袋;
23、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相关薪资问题,亦不得询问公司内其他员工的薪资情况;
2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不得与顾客拉关系、办私事;
25、不得私自写pop、乱写乱放价格牌;
26、不得恶意毁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不得煽动、教唆其他员工制造事端;
27、不得拒绝防损人员的检查,必须主动自检;
28、不得公然顶撞上级,不得欺瞒主管、作不实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