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2008/1/23 11:17:1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
注:该文章来源于《店长》杂志,您需是《店长》订户并开通相应权限。具体请咨询:0571-87015503-860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全部评论(0)
正在读取评论...



免费试读(2013年1月号)
论坛互动 更多
官方微博
  • 热门文章
  • 本周
  • 本月

常务理事单位:步步高商业连锁 | 苏宁云商集团 | 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比优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理事单位:江苏五星电器 | 杭州天际线设计联合体 | 河北国大连锁商业公司 | 苏果超市 | 台州华联超市 | 浙江华润慈客隆超市 | 苏州什物谷连锁超市 | 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

友情连接:联商网 | 店师傅 | U箱 | 星力集团 | 黄商集团


关于我们 | 意见与反馈 | 联系我们 | 在线订阅
联商网电话:0571-87015503    传真:0571-87015503-830    Email:dz@linkshop.com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