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沃尔玛一门店强行搜包 法院判赔顾客八千元

沃尔玛一门店强行搜包 法院判赔顾客八千元

作者:王彬 2010/9/15 17:17:15

  济南市民张先生在沃尔玛超市购物时,因“二道门”报警被强制搜身后,将超市告上法庭。昨天张先生收到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沃尔玛超市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失费8000元。

  去年年初,张先生去沃尔玛超市购物,因收银员一时疏忽未对价值约24元的牛肉消磁,导致“二道门”(顾客付款后需通过的验票口)发出报警声,最终被超市工作人员强行搜包。一气之下,他将沃尔玛泉城路店和沃尔玛设在中国的分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张先生认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沃尔玛超市在离收银台后约10米至50米处设置“二道门”,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二道门”报警声引来顾客围观和猜疑,超市工作人员强行搜查他的包,是将他视为偷窃物品的嫌疑人,所以要求精神赔偿。据此张先生提出:1.要求被告撤销“二道门”电子检查器,停止侵权行为;2.被告通过媒体向他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8000元,由沃尔玛承担律师代理费200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历下区法院在去年12月31日作出判决:商场使用“二道门”并非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权;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此后张先生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天他收到了二审判决书:沃尔玛赔偿8000元精神损失费,其他诉求不予支持。
  (济南日报 王彬)

全部评论(0)
正在读取评论...



免费试读(2013年1月号)
论坛互动 更多
官方微博
  • 热门文章
  • 本周
  • 本月

常务理事单位:步步高商业连锁 | 苏宁云商集团 | 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比优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理事单位:江苏五星电器 | 杭州天际线设计联合体 | 河北国大连锁商业公司 | 苏果超市 | 台州华联超市 | 浙江华润慈客隆超市 | 苏州什物谷连锁超市 | 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

友情连接:联商网 | 店师傅 | U箱 | 星力集团 | 黄商集团


关于我们 | 意见与反馈 | 联系我们 | 在线订阅
联商网电话:0571-87015503    传真:0571-87015503-830    Email:dz@linkshop.com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